12月3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疫苗研發專班負責人曾益新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疫苗的基本屬性還是屬于公共產品,價格可能會根據使用規模的大小有所變化,但大前提是為全民免費提供。
當天,曾益新同科學技術部副部長徐南平、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時飛、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疫苗研發專班專家、國藥集團負責人介紹新冠病毒疫苗附條件上市及相關工作情況,并答記者問。
有記者提問說,“提到評估一個疫苗,我們要看它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和可負擔性,請問這次獲批準上市的疫苗價格定位大概在什么樣的范圍?”
對此,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疫苗研發工作組組長鄭忠偉回應稱,“關于疫苗的價格,我們在定價的時候,一直堅持企業主體。但是在企業定價的時候,有兩個原則必須遵循。”
他介紹說,第一個原則就是公共產品的屬性,第二個原則,“既然是公共產品,那就只能以成本作為定價的依據。”大家知道,一個產品的成本,它的影響因素也是蠻多的,和它的生產規模、使用規模密切相關。我想,隨著疫苗附條件上市的獲批,我們已經準備好的規模化生產即將展開,我們制定的免疫規劃也即將推開。
鄭忠偉指出,正如剛才曾主任介紹的,我們將開展第一步高風險人群、重點人群,第二步高危人群,第三步全人群的接種。隨著工作的推開,成本會得到大幅度下降。“無論怎么樣,我們堅信,新冠病毒疫苗的價格一定是在老百姓可接受的范圍內。”
隨后,曾益新補充稱,“剛才忠偉回答到,疫苗的基本屬性還是屬于公共產品,價格可能會根據使用規模的大小有所變化。但是一個大前提是,肯定是為全民免費提供,這是一個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