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推進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形成紙及紙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20余家,木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3家,紙及紙板總產能達到13000萬噸左右,總產量11600萬噸。
此外,還將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淘汰落后產能,支持符合條件的造紙企業在境內外上市,鼓勵已上市造紙企業通過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等再融資形式籌集資金。
淘汰落后產能1000萬噸
“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形成符合國情的以廢紙纖維、木纖維為主,合理利用非木纖維的造紙原料結構。2015年木漿、非木漿、廢紙漿比重將由2010年22.0%、15.3%、62.7%調整為24.3%、11.7%、64.0%。國內廢紙漿比重由38.0%提高到41.0%,國產木漿比重由8.4%提高到10.3%。同時仍要充分利用境外廢紙資源,使我國造紙工業廢紙利用率由71.5%提高至72.1%。
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將淘汰年產5.1萬噸以下的化學木漿生產線、單條年產3.4萬噸非木漿生產線和單條年產1萬噸及以下廢紙漿生產線,以及窄幅、低車速、高消耗、低水平造紙機。
“十二五”期間還將加大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規劃稱,將禁止采用石灰法地池制漿(宣紙除外)、限制新上項目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藝(現有企業逐步淘汰),禁止進口國外落后的二手制漿造紙設備。完善“三廢”治理設施,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對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標的企業或生產線要依法整頓或關停。
“十二五”期間,繼續實行產業退出機制,調整和明確淘汰標準,量化淘汰指標,加大淘汰力度。新增日處理污水能力300萬噸,淘汰紙及紙板落后產能1000萬噸以上。到2015年末,噸紙漿、紙及紙板的平均取水量比2010年減少18%,噸紙及紙板平均綜合能耗(標準煤)降低22%,主要污染物降低10%左右。
此外,還將重點實施林紙一體化工程、清潔生產和資源化利用工程和產品升級換代及裝備自主化工程等。
提高產業集中度
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將優化企業結構,推進兼并重組,著力培育一批骨干企業,調整企業規模結構。努力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形成紙及紙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20余家,木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3家,排名行業前30名的企業紙及紙板產量占總產量的比重由目前的42.3%提高至45.0%以上。
通過一系列措施鼓勵自主研發,發展國內造紙工業。對國內企業需進口的自主化已成熟的制漿造紙關鍵設備的關鍵零部件等,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同時取消相應的整機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國內銀行通過出口信貸、項目融資和并購貸款等多種方式,加大對造紙領域境外投資的信貸支持力度。
在淘汰落后產能政策的推動下,行業整合將加速,太陽紙業、晨鳴紙業等龍頭公司的優勢將進一步明顯。
產能淘汰仍難扭轉供過于求的格局。淘汰產能與新建產能在規模、產品檔次和消費區域難以對等。另外,淘汰規模遠不及新建產能,近年造紙行業處于以新替舊帶動結構升級時期,新建項目審批并未明顯受限,結構升級難以一蹴而就,行業仍要經歷一段新老并存、產能過剩的陣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