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保廳稱,今后,重點行業環保核查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制度一樣,成為常態的環保監管手段,通過環境影響評價是企業的“準生證”,取得排污許可是企業的“身份證”,通過環保核查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健康證”。
據介紹,重點行業環保核查,是對工業企業從批準設立以來,在生產經營全過程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開展污染防治以及日常環境管理等各種環境行為表現,以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為依據和尺度,全方位、綜合性、常態化地檢查核實,做出環保合格與否的評判,找存在的問題,對癥下藥,提出環保對策。
山西省環保廳表示,對審查自查報告、現場檢查、復查、公示、公告發現的問題,省、市、縣環保部門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責令并督促企業限期整改落實;未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各級環保部門按照依法履行職責及時進行處理。
對通過核查的企業,將會獲得優先辦理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各類環保行政許可申請;優先審批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申請;優先給予各類環保專項資金和環保優惠政策支持等多種優惠政策。
對于環保核查不合格的企業,山西省環保廳稱將采取以下限制政策:嚴格審查進出口固體廢物、危險化學品以及其它各類環保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到期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領取、年度審核、變更等申請;不予受理其上市(再融資、資產重組、發行企業債券)環保核查申請;不給予各類環保專項資金支持;不通過對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評優評先的環保審查;各級各類環保協會、學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機構,不得授予任何環保榮譽稱號;不得優先出具貸款融資、工商年檢、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用電核準、土地審批、稅務審批、排污許可、行業準入、評先創優、認證、鑒定等環保守法證明以及其它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