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8家企業生產的33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產品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3.03%。

本次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的監督抽查,依據GB/T 11680-1989《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GB/T 27590-2011《紙杯》及經備案有效企業標準等標準,對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的鉛(以Pb計)、砷(以As計)、熒光性物質、脫色試驗、大腸菌群、致病菌、蒸發殘渣、脫色試驗、滲漏性能、杯身挺度等項目進行檢驗。
本次抽查有1批次紙杯產品杯底距杯身10mm內有印刷,不符合標準要求。該產品在使用時印刷的油墨容易接觸到嘴唇,導致油墨內的有害物質遷移到體內。
